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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全面解析:法律挑战与司法创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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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安虚拟货币处置(huaancz.com)报道,虚拟货币的定义、特征及与数字人民币的本质区别

1. 虚拟货币的定义
虚拟货币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资产,诞生于 2008 年国际金融危机后,旨在提供新型价值储藏与证明机制。其不由央行或公共机构发行,不必然与法定货币挂钩,但可被自然人和法人接受用于支付、转移、储藏或交易,目前种类已超万种,部分甚至由个人发行。 

2. 与我国数字人民币的对比

3. 技术核心:区块链与交易机制

  • 区块链技术:通过点对点方式记录交易,确保安全性与可信性。
  • 交易要素
    • 私钥:随机生成的字符,类似密码,掌握私钥即控制虚拟货币,丢失可能导致资产永久损失。
    • 公钥:由私钥生成,与私钥配对,用于计算钱包地址。
    • 钱包地址:公钥的哈希值,用于转账交易。

我国对虚拟货币的法律界定与禁止性规定

1. 法律地位:虚拟商品而非货币

  • 2013 年央行《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》明确:虚拟货币是特定虚拟商品,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不得作为货币在市场流通。
  • 2017 年央行等七部门《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》禁止虚拟货币兑换、中介服务、境外交易所向境内提供服务等,认定相关业务为非法金融业务。

2. 核心禁止范围

  • 虚拟货币交易业务全面禁止;
  • 境内无合法交易平台,评估、鉴定无法定规则。

涉案虚拟货币在刑事领域的表现形式

  1. 犯罪对象:传销、非法集资等犯罪中,以投资名义吸引参与者;
  2. 非法占有的财物:盗窃、诈骗、敲诈勒索等侵财类犯罪的目标;
  3. 犯罪工具:用于恐怖主义融资、逃税、受贿、洗钱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、非法经营等,作为支付结算或违法交易的手段;
  4. 民刑交叉难题:当涉及民事案件时,审理、认定与处置难度显著增加。

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核心难题

  1. 技术特性导致的司法困境
    • 去中心性:无央行等管理中心,传统查封、扣押、冻结手段失效;
    • 匿名性:区块链地址与真实身份脱钩,钱在链上跑,人在链下藏,追踪困难;
    • 跨境性:交易平台多在境外,扣押需境外配合,司法协作复杂。
  2. 实务操作难题
    • 追踪与扣押难:技术超前于规则,传统手段无法有效控制;
    • 价值认定与变现难:境内无合法评估机构与处置平台,价值缺乏统一标准。

虚拟货币财产属性的司法共识

  1. 民事领域
    • 判例普遍认为虚拟货币具有排他性、可控性、流通性,类似虚拟商品,承认其财产属性;
    • 援引《民法典》第一百二十七条(网络虚拟财产保护)及《全国法院金融审判工作会议纪要》第 83 条,认定其为受法律保护的虚拟财产。
  2. 刑事领域
    •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明确:虚拟货币属于刑法意义上的财物,具有财产属性;
    • 判例指出,虽我国禁止虚拟货币相关业务,但未否定其价值性,仍属刑法保护的财产。

涉案虚拟货币处置的探索与创新路径

  1. 处置程序创新
    • 深圳福田区模式:建立司法跨部门涉案财物共管平台,采用财物静止、信息流转模式,实现办、管分离
    • 技术保管措施:创建司法专用钱包,私钥分段加密,由办案机关与保管机构分段保管,确保安全。
  2. 变现与处置方式
    • 合规变现:在人民银行、外汇管理部门备案监管下,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,通过境外(如香港)合规交易平台按市价兑换法定货币,按外汇管理规定办理资金入境;
    • 销毁处理:对危害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虚拟货币(如隐私币),发送至黑洞地址永久销毁。

司法创新与数字经济法治建设

涉案虚拟货币处置不仅考验法律体系对技术的适应能力,更要求司法者以创新应对挑战。每一次处置实践均在厘清法律权责、提升司法高度,并为数字经济筑牢法治基础。作为青年法官,需在技术革命中成为司法创新的破冰者,平衡技术发展与法律规制的关系,推动虚拟资产司法处置规则的完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