筑牢金融安全司法防线:涉虚拟货币犯罪处置的挑战与应对
华安虚拟货币处置(huaancz.com)报道,11月25日,由中国刑法学研究会、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导,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的第四期“至正·理论实务同行”刑事审判研讨会在上海二中院举行。来自高校、纪检监察机关、公检法系统、金融监管部门及律师行业的110余位代表齐聚一堂,围绕“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的适法统一”展开深度对话,共商新型金融犯罪司法应对之策。
聚焦前沿:凝聚共识应对虚拟货币犯罪新挑战
上海二中院党组书记、院长郭伟清在致辞中指出,“至正·理论实务同行”系列研讨会是深化院校合作、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的重要平台。面对虚拟货币成为洗钱、非法经营等犯罪新媒介的态势,本期研讨聚焦于此,旨在厘清裁判标准,提升司法精准应对能力,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。
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杨东强调,虚拟货币具有无国界、去中心化与匿名性特征,一旦转换为虚拟货币即易脱离本国监管,形成“境外资产”,对执法司法带来严峻挑战。本次研讨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、推动法学理论与实务协同的重要实践,期待通过凝聚智慧,共同维护金融秩序与人民利益。
深度研讨:三大议题破解司法实践难点
研讨会设置三个核心议题,以“理论实务2+2”对谈形式展开。
议题一:涉虚拟货币洗钱犯罪“主观明知”的认定
由上海市高院刑庭副庭长胡亚斌主持,与会专家从洗钱罪立法沿革出发,深入探讨主观明知的体系定位、综合判断标准及事实推定方法。讨论强调应结合虚拟货币特性,构建符合犯罪事实的认定规则,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。
议题二:涉虚拟货币“跨境转移资产”与既遂标准认定
上海二中院刑庭副庭长袁婷主持该环节。研讨聚焦虚拟货币法律性质、跨境转移行为类型,以及洗钱罪属于行为犯或结果犯等争议问题。专家指出,须依据行为本质与犯罪常见形态审慎界定既遂标准。
议题三:涉虚拟货币非法经营犯罪的认定
围绕虚拟货币的法律定性、非法经营罪中“经营行为”的内涵及刑事管辖权判断,学者与实务工作者展开交锋。讨论强调需结合各国监管政策与我国立法精神,准确区分平台经营与个人交易,实现打击犯罪与保障民生的平衡。
自由发言与总结:构建理论与实务融合的治理路径
自由发言环节,检察官、纪检监察干部、律师及法官代表进一步就虚拟货币属性、跨境洗钱既遂因素、金融监管协同等分享见解。
上海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黄祥青在总结中指出,系列研讨会有效促进了审判实践、理论研究与人才建设融合。针对虚拟货币犯罪案件,应重视主观明知推定的合理运用,以行为犯为基础把握洗钱罪既遂标准,并在非法经营罪认定中注重行为完整性与构成要件符合性。
杨东院长进一步提出,在缺乏专门立法的背景下,应严格把握主观明知范围,从严认定洗钱既遂,同时贯彻央行监管政策,精准区分违法犯罪与合理需求,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平台赋能:打造刑事审判人才与实务创新高地
郭伟清院长表示,上海二中院将持续深化院校合作机制,将研讨会打造为刑事审判人才培养与理论实务融合的高地,通过汇聚各方智慧,形成类案审判倾向性意见,为审判实践提供参考,以专业化队伍支撑刑事审判工作现代化。
共护金融安全:司法回应数字经济时代新课题
本次研讨会通过多层次、多视角的交流,进一步明确了涉虚拟货币犯罪案件的裁判思路与协作方向。与会各方一致认为,面对金融犯罪形态的不断演化,司法机关需主动加强能力建设,深化跨部门合作,以更高水平的司法保障筑牢金融安全防线,服务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大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