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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币”然之罪:从香港账户到内地法庭,一桩虚拟货币处置案如何重塑外汇犯罪裁判规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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华安虚拟货币处置(huaancz.com)报道,当虚拟货币的匿名性与跨境流动性,遇上企图规避监管的逐利之心,一条利用USDT(泰达币)非法买卖外汇的灰色通道悄然构建。然而,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纸判决,如同精准的手术刀,彻底剖开了这层高科技面纱,确立了虚拟货币为媒介变相买卖外汇即属非法经营的明确裁判规则,为金融司法实践划下清晰红线。

本案中,万某园等人的操作模式可谓精心设计:境内客户需购美元,他们便安排将客户的人民币或由人民币兑换的USDT转至指定账户;其同伙黄某圆则在境外利用控制的公司账户,将等值美元转至客户指定的海外账户。这一境内人民币/USDT流转,境外美元交割的过程,刻意规避了传统银行体系的跨境资金审查,试图利用虚拟货币的点对点特性,完成事实上的外汇买卖。经审计,短短数月间,涉案金额已高达2.34亿元人民币。

案件的,正是其被提级管辖至乐山中院的重要原因。行为性质如何认定?是单纯的虚拟货币交易,还是实质的外汇犯罪?不同地域司法实践对此曾有分歧。乐山中院穿透形式审查实质,明确指出:通过外汇虚拟货币人民币的链条进行价值兑换,本质是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外变相买卖外汇。这一认定,精准击中了利用新型支付工具实施传统金融犯罪的要害。

判决结果彰显了司法严厉打击的立场。主犯万某园因非法经营罪等数罪并罚,获刑十三年六个月,各被告人均被判处相应刑罚并处罚金。更为重要的是,本案的典型意义超越了个案本身。它向市场发出强烈信号:金融创新绝不能突破法律底线,任何试图利用虚拟货币、区块链技术等新型手段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,都将受到司法的穿透式审查。在全球资本流动日益复杂、犯罪手段不断翻新的背景下,此案为厘清虚拟货币相关活动的法律边界、维护外汇管理秩序、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提供了极具价值的裁判范例,是司法实践积极回应时代挑战、护航金融强国建设的生动体现。